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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发布
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,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、37个市辖区、19个县级市、33个县(其中1个自治县)、个乡、个镇以及个街道。
县以上调整
玉环县行政区划调整
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撤销玉环县,设立县级玉环市,以原玉环县的行政区域为玉环市的行政区域。玉环市人民政府驻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。玉环市由浙江省直辖,台州市代管。
(年4月9日民函[]70号批复)
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撤销县级临安市,设立杭州市临安区,以原临安市的行政区域为临安区的行政区域,临安区人民政府驻锦城街道衣锦街号。
(年7月18日国函[]号批复)
县以下调整
舟山市定海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将临城街道析分为两个街道。千岛街道驻海天大道号,临城街道驻海景道号。
(年7月17日舟政函[]40号批复)
绍兴市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撤销齐贤镇、安昌镇、福全镇、兰亭镇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柯桥区政府直辖。
(年7月23日浙政函[]76号批复)
设立齐贤街道、安昌街道、福全街道、兰亭街道。
(年8月7日绍政函[]38号批复)
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撤销灵芝镇、东湖镇、东浦镇、斗门镇、鉴湖镇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越城区政府直辖。
(年7月23日浙政函[]77号批复)
设立灵芝街道、东湖街道、东浦街道、斗门街道、鉴湖街道。
(年8月7日绍政函[]37号批复)
绍兴市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撤销道墟镇、小越镇、梁湖镇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上虞区政府直辖。
(年7月23日浙政函[]78号批复)
设立道墟街道、小越街道、梁湖街道。
(年8月7日绍政函[]39号批复)
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将南市街道环龙村、柳塘村、渼陂下村划归南马镇管辖。调整后,南市街道辖25个行政村,办事处驻朝龙路8号;南马镇辖33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泉府村定安路59号。
(年8月8日浙政函[]88号批复)
桐乡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撤销龙翔街道建制,将原龙翔街道管辖的区域和濮院镇西浜村划归乌镇镇管辖。调整后,乌镇镇辖4个社区、26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不变(昭明路1号);濮院镇辖5个社区、13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不变(广场路1号)。
同意撤销高桥镇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桐乡市政府直辖,并在此区域内设立高桥街道。调整后,高桥街道辖1个社区、15个行政村,街道办事处驻高架路68号(原高桥镇政府驻地)。
(年8月21日浙政[]90号批复)
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撤销清湖镇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江山市政府直辖,并在此区域内设立清湖街道。调整后,清湖街道辖26个行政村,街道办事处驻航山路1号。
同意将上余镇迎宾村、陶村村、大夫第村划归江山市双塔街道管辖。调整后,上余镇辖18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地不变(兴余路号);双塔街道辖5个社区、23个行政村,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(江滨路54号)。
同意将碗窑乡双龙村、桑淤村、协里村划归江山市虎山街道管辖。调整后,碗窑乡辖9个行政村,乡政府驻地不变(淤头基1号);虎山街道辖8个社区、14个行政村,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(通达路1号)。
(年9月28日浙政函[]号批复)
平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
同意将独山港镇赵家桥村划归平湖市新仓镇管辖。调整后,独山港镇辖6个社区、12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翁金线星华段号;新仓镇辖1个社区、9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仓东路号。
(年10月30日浙政函[]号批复)
年
在年的基础上,今年1月,省政府发函批复关于磐安县行政区划的调整:
同意撤销尖山镇、万苍乡、胡宅乡建制,合并设立新的尖山镇。调整后,新的尖山镇辖54个行政村,镇政府驻尖山村。
同意撤销盘峰乡、维新乡、高二乡建制,合并设立新的盘峰乡。调整后,新的盘峰乡辖33个行政村,乡政府驻沙溪村。
同意撤销安文镇、新渥镇、深泽乡建制,其行政区域改由磐安县政府直辖。在此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,由金华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,并报省民政厅备案。
(原标题《看过来|年浙江省行政区划有啥变化(附年部分)》,见习编辑徐添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