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中考6月28日开始网上志愿填报
共有两次填报、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
随着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中考”)结束,根据省考试局印发的《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,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、第一批、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,网上志愿填报工作于6月28日启动。
今年,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,根据自己的选择在中招系统网上填报志愿,共有两次填报、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。
第一次志愿填报是考后估分填报,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6日16:00。考生可填报提前批、第一批、第二批录取的学校,每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(海南中学、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除外);第一批次学校A段录取结束后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修改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参加第一批次学校B段录取。
第二次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,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至4日16:00。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,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,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、中高职“3+2”连读及中高职“3+2”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。
据悉,相较去年,海南新增海口中学、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、定安中学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中学、东方市东方中学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中学、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共8所省一级学校在第一批录取。
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、第一批、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:
1.提前批
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、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、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、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、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。
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学校志愿(海南中学、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,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)。
2.第一批
“省一级学校”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。
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。本批次分两段进行录取,A段录取“省一级学校”部分统招计划(即全部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预留5%的所得计划)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,B段录取“省一级学校”总计划的5%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计划。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“省一级学校”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。厅直属中学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%计划面向全省招生,不再分配到各市县。A段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B段录取前修改本批次志愿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,登录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。B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,未修改志愿的考生,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。本批次学校“指标到校”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,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,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。
3.第二批
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、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、经申请获批的“省一级学校”(部分招生计划);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。
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1所学校。
4.第三批
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,民办普通高中学校(剩余计划);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、中高职“3+2”连读及中高职“3+2”分段培养试点班。
本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,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,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、中高职“3+2”连读及中高职“3+2”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。
(记者胡拥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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