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西市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清理禁燃区内燃煤小火炉的通告
各经营户:
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,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物排放,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,根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以及定西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《抄告函》(定大气治理领办函﹝﹞5号)、定西市安定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《督办通知》(安环委办督字﹝﹞22号)、《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清单》及《全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清单》要求,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任务和职能,决定对城市禁燃区沿街商铺、餐饮单位的在用燃煤小火炉开展清理行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市区禁燃区范围为定安路、滨水北路、永定西路、西岩山根、将台街、福台路、平襄街、岷阳支路、岷县街、岷阳路、高铁北站、临洮路以东,南三路以南,交通路以西,南环路以北区域。
二、清理对象
沿街商铺、餐饮单位的在用燃煤小火炉,经营性燃煤炉灶。
三、清理要求
禁燃区内各类市场和沿街商铺、餐饮单位禁止设置使用燃煤小火炉以及经营性燃煤炉灶,所有使用燃煤小火炉、经营性燃煤炉灶的商铺和个人要求在年12月10日之前自行更换清洁能源。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依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。
定西市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年11月30日
原标题:《关于清理禁燃区内燃煤小火炉的通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