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保孝债如数给付

本文转自:法治时报

定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

确保“孝债”如数给付

  本报讯(记者舒耀剑通讯员罗勇)百善孝为先,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。近日,定安县法院创新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,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有力维护了家庭和睦。

  9旬的莫某育有两子一女,儿孙满堂,本应安享晚年,但却对养老问题犯了难,遂一纸诉状诉请大儿子支付前20年赡养费、医疗费以及以后的生活费、丧葬费共计20万元。

  立案后,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,莫某一直随小儿子生活,大儿子早年搬出去住后就没管过莫某,平时都是女儿照顾较多。承办法官在莫某居住地居委会了解到,莫某罹患癌症多年,身体情况不容乐观。

  庭审中,面对法官有关母亲何时患病、患何种疾病、医院住院、由谁陪护等问题,大儿子均表示不甚清楚,但明确表达了悔意。

  考虑到莫某身体状况以及大儿子无一次性付款的经济能力,作为案外人的莫某女儿对莫某照顾较多,承办法官在征得原告、被告双方及案外人同意下,追加莫某的女儿为案件第三人,确保大儿子的“孝债”如数清偿,提出在分期支付10万元过程中如遇原告不幸身故,则剩余钱款支付给第三人。最终,这一方案得到包括莫某、大儿子、小儿子在内的各方同意。至此,该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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